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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购房者买房时无须带住房证明

发表于2012-12-29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住房交易过程中,不得要求购房人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10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示称,为避免限购政策带来不便,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屋交易登记申请时一并审核购房者家庭住房情况,无须购房人自行提供。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近日,有购房人反映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一手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要求购房人必须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后方可办理住房交易手续。

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醒,为避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给购房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带来不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一手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交易登记办理程序和受理资料基本保持不变;对于购房人家庭的住房情况,由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屋交易登记申请时一并审核,无须购房人自行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业内人士透露,这并不意味着无需住房情况证明了,市民购房办理贷款等业务时还是要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发文强调,其目的是防止开发商与中介利用市民的房产信息隐私用作他用,以堵塞个人房产信息泄露的漏洞。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在交易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房地产交易监督电话(833347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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